是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,因继承取得物权的,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。这意味着,继承开始的时间,即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,就是继承人取得物权的时间,不需要登记或交付作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。
因继承取得物权的具体规定有哪些?
继承物权是否需要登记?
民法典中关于继承权的其他规定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