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法占用农用地办案程序

1. 受理 :
受理范围包括上级交办、其他部门移送、群众举报或巡查发现。
登记案件,填写《案件受理审批表》。
进行初步审核,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。
2. 立案 :
立案条件包括有明确行为人、违反土地法律事实、应追究法律责任、属于本部门管辖。
立案步骤包括审查、立案、上报重大案件。
3. 调查 :
指派承办人进行全面、客观、公正的调查,收集证据。
填写违法线索登记表、违法占地核查报告、立案呈批表等。
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,进行现场勘测,收集必要文件。
4. 告知 :
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和义务,如听证告知书、行政处罚告知书等。
5. 处理 :
根据调查结果,作出行政处罚决定。
填写结案呈批表,执行处罚决定。
6. 送达与执行 :
送达相关法律文书,如行政处罚决定书。
执行处罚决定,如罚款、拆除违章建筑等。
7. 结案 :
完成案件所有文书填写和程序,正式结案。
请注意,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。以上步骤基于《土地管理法》和《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》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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