贫困户纳入程序

贫困户纳入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:
1. 农户自愿申请 :
农户可以自愿向村委会提出贫困户申请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2. 初步调查和核实 :
村委会接到申请后,会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核实,重点核实“两不愁三保障”情况。
3. 村民小组评议 :
村委会调查核实后,会组织村民小组代表进行初步评议,并将结果上报到行政村。
4. 数据比对 :
行政村将村民小组的评议结果上报到乡镇,乡镇再上报到县扶贫开发局,由县扶贫开发局牵头进行数据比对,比对内容包括房产、车辆、农机具、公司注册情况、财政供给人员等。
5. 村民代表评议和公示 :
行政村组织村民代表进行第二次评议,结合县反馈的比对结果,综合考虑收入情况、支出情况、致贫原因、“两不愁三保障”情况等,评议结果公示5-7天。
6. 乡镇政府审核公示 :
乡镇召开党委扩大会逐村逐户审核把关,研究结果在乡镇公开栏内公示5-7天。
7. 县级复核和公告 :
乡镇公示结果无异议后,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复审,复审后在政府网站上公告7天,公告结果无异议后分乡镇反馈。
8. 审定备案 :
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,将结果在贫困户所在乡镇、村公告,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五天,并逐级报省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。
9. 信息采集和录入系统 :
最后,将贫困户信息进行采集并录入系统,以便进行后续的帮扶和管理。
这些步骤旨在确保贫困户识别的准确性和公正性,通过多级评议和公示,充分保障农户的知情权和参与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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